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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信管理局部署落实2023年校园电信业务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3-08-18 16:55 来源: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8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召开2023年校园电信业务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宣贯了2023年校园电信业务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具体要求,交流了典型经验做法,对今年校园秋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通信管理局、市教委、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天津分会场参加会议。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2023年校园电信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企业要坚决落实好工信部会议精神,重点强调三条规范底线:一是决不允许发生恶性冲突事件,二是决不允许影响正常通信秩序,三是决不允许产生重大负面舆情。并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校园电信市场秩序规范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各级责任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责任到岗到人。

二是正确处理与校园电信业务相关的三方面关系。各企业要切实做好电信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五项“不得”;电信企业与高校之间的五项“不得”;电信企业之间的三项“不得”。严禁无序宣传营销活动,包括传单发放与张贴、入宿舍营销,采取特定资费、佣金发展“小蜜蜂”等,充分利用现有线上和线下渠道做好校园用户服务,自觉不在学校指定地点以外的其它地点摆摊设点营销电信业务。

三是建立健全彼此信任的沟通协商机制和自查自纠机制。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沟通协商机制,及时处理校园营销中不正当竞争问题。各基础电信企业逐一对照十五“不得”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排查线下渠道、代理渠道的营销计划是否合规,指派专人收集、处理各级分支机构代理渠道的违规经营线索,找准问题症结,及时纠错,做好举一反三,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管控问责。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我局也将会同市教委根据各高校开学时间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并核实的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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