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监察法与职务犯罪》普法讲座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2019年5月20日,根据今年普法工作的安排,我局组织了《监察法与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监察法是我国反腐败基本法,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目的是为了把监察力量集中起来,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用法治化手段开展反腐败工作。
局政策法规处(监察处)负责同志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和自己的学习体会从5个方面讲解了《监察法与职务犯罪》:制定监察法的意义;监察委机构职能解读;监察委与纪委有何区别;国家监察法基本内容;几类典型的职务犯罪。
局党组书记毕俊生同志总结时指出,《监察法》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是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全局党员干部要认真学、反复学、做到知行合一。结合我局通信监管工作,毕俊生同志提出三点要求: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出了决策部署,《监察法》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其根本目的就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监察法》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保证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二、树立法治观念,依法履职
一个人的思想决定着他的行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就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履职、依法履职。我们作为国家行政机关要率先学法、守法,在心理上敬畏法律、崇尚法治,在行为上遵循法则、宣扬法治。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守底线,廉洁奉公
《监察法》实现了执纪执法贯通、党纪有效衔接司法。中纪委十九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全局党员干部在通信监管工作中,要始终不忘初心,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牢固树立警示防线,坚守法律、纪律底线,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永葆纯洁公仆本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