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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防雷防强电相关标准

发布时间:2025-01-26 17:31 来源: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一、根据《通信局(站)防雷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中3.14.1规定:室内的走线架及各类金属构件必须接地,各段走线架必须采用电气连接。

二、根据《通信局(站)防雷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中3.11.2规定:通信局(站)范围内,严禁架空走线。

三、根据《通信局(站)防雷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中3.6.6规定:

(一)在接入网、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局(站)内,光缆金属加强芯和金属保护层应在分线盒内可靠接地,并应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²的多股铜线引到局(站)内总接地排上。

(二)通信大楼、交换局和数据局内的光缆金属加强芯和金属保护层在分线盒内或光配线架(ODF架)的接地排连接,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²的多股铜线就近引到该楼层接地排上。

四、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中3.4.5规定:地线连接处应保证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五、根据《通信局(站)防雷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中3.9.1规定:接地线与设备及接地排连接时,必须加装铜接线端子,并应压(焊)接牢固。

六、根据《通信局(站)防雷接地工程验收规范》GB 51120-2015中6.3.3规定:接地线的敷设应短直、整齐,多余的线缆应截断,不得盘绕。

七、根据《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中8.3.1规定:主机房和安装有电子信息设备的辅助区,地板或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

八、根据《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中8.4.4规定:数据中心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九、根据《通信局(站)防雷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中3.13.6规定:局(站)机房内配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部分均应接地,严禁做接零保护。

十、根据《自动交换网络(ASON)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 5145-2007中13.1.3-3规定:设备机架的接地,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6mm2多股铜芯线接到本机房的接地汇集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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