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7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25〕51号),按照《关于建立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报制度(试行)的通知》(工信厅通〔2009〕255号)以及我市有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我局组织开展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一)工程建设项目系统申报情况。二季度,各电信企业共申报工程质量监督项目436项。
(二)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二季度,我局对16个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为抽查,对天津铁塔公司开展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天津电信公司入围企业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行政检查。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二季度通报问题隐患整改要求。请各企业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本通报中各类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局。
(二)持续开展通信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企业要贯彻执行好《天津市通信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6年固本提升阶段工作方案》各项工作,结合《天津市通信业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把安全责任传导到基层一线,压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
(三)持续开展硫化氢等气体中毒和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各企业要按照《天津市通信行业2026年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和窒息事故专项治理方案》,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流程。
(四)做好《通信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宣贯和实施工作。各企业要充分了解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重要性,组织开展宣贯工作,做到全员学《基准》,人人守底线,对照《基准》梳理排查工程建设各环节风险点,及时整改问题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