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遴选网络与数据安全支撑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通信管理局)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和支撑队伍建设,提升天津市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水平,为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市通信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网络与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遴选工作,遴选一批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车联网安全、APP安全检测等领域技术实力强、社会责任感强、能够有效支撑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成为支撑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法经营证照。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资信良好,企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泄漏国家秘密等相关事件,在遴选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在本市设有办事机构,拥有稳定的技术队伍或专业团队,相关人员具备网络与数据安全相关领域的技术认证资质或丰富经验的单位优先。
(四)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领域具有相关从业案例。
(五)技术队伍应具备提供7×24小时网络与数据安全应急保障支撑的能力,具有实施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必需的工作环境、实验环境、工具或软件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措施。
(六)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安全保密规定,保守网络与数据安全支撑工作相关秘密和敏感信息,确保相关系统信息和数据的安全。
(七)接受市通信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
(八)为市通信管理局提供过安全支撑服务并取得支撑实绩的单位优先。
二、遴选流程
(一)接收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资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天津市通信管理局网络与数据安全支撑单位申请书》(附件),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且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市通信管理局承诺将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予以严格保密。
1.申请书提交方式
准备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一份,提交至市通信管理局。纸质版须按要求打印、装订成册、编目并盖章密封;电子版须用光盘或者U盘刻录,文档命名方式为“申请单位名称-天津市通信管理局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二者内容须完全一致。
2.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二)开展评审
市通信管理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特点,采用材料审核等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
(三)结果公布
市通信管理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公布入选的技术支撑单位。
三、技术支撑单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市通信管理局和所涉及单位的保密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二)积极配合和支撑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预警、通信网络安全定级备案、网络安全演练、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保障、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风险评估、网络和数据安全现场技术检查、工业互联网安全检查监测、车联网安全检查监测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三)明确负责人、联络员和工作联系机制,保持通信畅通,定期报告网络和数据安全支撑工作开展情况。
(四)接受市通信管理局对本单位支撑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对未按要求履行支撑职责、长期配合不力、工作表现较差、违反市通信管理局工作要求的单位,市通信管理局有权取消其支撑单位资格。
四、其他方面
(一)申报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
(二)提交的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三)如发现有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情况,市通信管理局有权取消申报单位的申请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尚悦
联系电话:022-58920578
联系邮箱:shangyue@tjca.gov.cn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