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通信罚〔2025〕第3号
发布时间:2025-09-23 17:15
来源: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津通信罚〔2025〕第3号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通信罚〔2025〕第3号 |
处罚名称 | 违规提供商业营销类电话呼出服务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事由 | 违反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提供商业营销类电话呼出服务。 |
处罚依据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或者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玲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4061209895G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鑫 |
处罚结果 | 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9/17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
备注 |